苏联红军票
1945年8月,苏联红军出兵中国东北和朝鲜北部对日作战。根据国民党政府与苏联政府签定的《中苏友好共同对日作战协定》。苏联以苏联红军司令部的名义发行了红军票解决驻东北苏军军费。是供其军队在占领区内强制使用的不兑换,无准备金的战时军用钞票。整套纸钞分为面值有壹圆、伍圆、拾圆、壹佰圆四种面值。其发行机构为前苏联红军随军的远东银行。战后由中国政府负责收回。
苏联红军票四种票面的设计风格相近,只是票面颜色和图案有所区别.
1元券正面为绿色背景上蓝色图案(票幅为124×67毫米)
5元券正面为绿色背景上棕色图案(票幅为134×77毫米)
10元券正面为紫丁香色背景上红色图案(票幅为156×83毫米),
100元券正面为粉色背景上蓝色图案(票幅为168×94毫米)。
四种钞票正面中央部分均为面值,面值上方用中文繁体字印有“苏联红军司令部”等字样,下方则用中文繁体字印有“为一切支付必使用”字样;钞票反面中央部分亦为面值,面值下方用中文繁体字印有“赝造支票以战时法处罚”的警句。
苏联红军票主要的流通时间为1945年8月22日到1949年12月10日;中文版苏联红军司令部钞票的发行量是97.25亿元
1946年5月1日,除旅大地区外,苏军撤离东北地区,国民党政府、苏军和人民政府三方分三次收兑苏联红军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