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决定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建设和划分作相应的调整。重庆市成为中国继北京、天津、上海之后的第四个直辖市。
【藏品名称】:重庆直辖市成立1盎司银币
【藏品成色】:99.9%
【藏品质量】:普制币
【藏品重量】:1盎司
【藏品直径】:40毫米
【发行量】:5万枚
【藏品面值】:10元
【发行时间】:1997年
【正面图案】:北京天坛祈年殿,并刊国名、年号及重庆直辖市成立纪念
【背面图案】:中国大熊猫
【铸造单位】:上海造币厂